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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三年改革进入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改革动向也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虽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在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必须有的放矢。”5月18日,在“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争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样板专题推进会”上,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委员、副主任翁明杰表示,下一步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中要锁定重点、突破难点,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落实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做出表率。
三年行动实施以来
国资系统共89家企业上市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317家,总市值33.54万亿元,占境内及香港上市公司的28.26%。
翁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国企改革三年以来,共有86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了持股5%以上的活跃股东。
——一批优质企业融资上市。2020年以来,国资系统共有89家企业在a股上市。其中主板上市企业38家,创业板、科技创新板、北交所上市企业51家,直接融资2574亿元。
——专业整合不断加强,资产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以来,中央企业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24笔,涉及金额2653亿元。
除了上述三个方面,作为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很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市场化机制和激发活力方面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合规水平不断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创造价值的能力不断增强。
锁定重点、破除难点
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
“近年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必须在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翁说,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要锁定重点,摆脱困境。
会议明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对主业负责,实现板块归属清晰。要继续加大对上市公司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应系统梳理未上市和上市资源,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将现有未上市优质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必要时也可单独上市。
“一些国企,尤其是一些央企整体上市公司,要么因为科技业务的发展产生了新的业务,要么因为资本市场认知的改变而被资本市场低估。”翁明杰表示,针对这种情况,要稳步探索符合条件的多板块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支持有利于理顺业务结构、突出主业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价值实现的子公司分拆上市。
同时,集团公司拥有多家上市公司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重组,促进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汇聚,对有嵌套层的进行梳理整合
此外,会议还要求国有上市公司进一步推进股权结构优化,继续支持和鼓励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国有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活跃股东。同时,支持中央企业和中央国有企业积极探索通过股份转让、增量引进、换股等多种形式,在上市公司引入一批国有战略投资者。
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当务之急
上市公司要做好三方面表率
翁明杰表示,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深化国企三年改革是当务之急,是全面扎实的举措。运营是长久的保障,是制度的竞争力;稳定资本市场与社会责任和国有企业的使命息息相关。上市公司应该在这三个方面做出表率。
具体来说,一是要为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出表率。上市公司对国企三年改革的“规定动作”,要加快速度,不打折扣,先高质量完成。重点抓好市场化机制建设,确保上半年市场化机制相关关键措施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要求落实,不出现重大遗漏。公司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指导,强化监管和监督,确保上市公司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第二,要做依法合规经营的表率。解决同业竞争,特别是战略重组导致的新的同业竞争,需要加快业务板块的整合协调,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承诺期内尽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规范关联交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要加强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债券违约、股票质押、无偿划转等风险,严肃处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此外,要严格控制财政投入,停止盲目铺摊子,切实防止“脱离实际”。
第三,要以身作则,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利于企业的原则,SASAC各地都应上市国有股。
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集团公司要做积极负责任的股东,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适时增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要适时实施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所需资金可依法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文/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