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规则及手势如下:
1. 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2. 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3. 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4. 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5. 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6. 有利示意继续比赛: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7. 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分别出示红牌、黄牌。
8. 界外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9. 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停止比赛,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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