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篮球协会发布的《中国篮球协会超级联赛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规定》,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如下: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1. 奥运会、世界锦标赛:
(1)比赛前8名队中,获得各单项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
(2)比赛前12名队中,获得团体项目前6名的运动员;
2. 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
(1)获得各单项比赛前4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4名的运动员;
3. 亚洲青年运动会、亚洲U18青年锦标赛、亚洲U16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年U18、U16锦标赛:
(1)获得各单项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
4. 其他国际级赛事(国际篮球联合会批准的赛事):
(1)获得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1. 全国运动会:
(1)获得各单项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6名的运动员;
2. 全国U16、U19青年运动会:
(1)获得各单项比赛前4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4名的运动员;
3. 全国篮球联赛(包括全运会篮球预赛):
(1)获得各单项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
4. 中国篮球发展联赛:
(1)获得各单项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
5. 其他赛事(中国篮球协会批准的赛事):
(1)获得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 全运会、全国U16、U19青年运动会:
(1)获得各单项比赛第7-8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第7-8名的运动员;
2. 全国篮球联赛(包括全运会篮球预赛):
(1)获得各单项比赛第9-12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第9-12名的运动员;
3. 中国篮球发展联赛:
(1)获得各单项比赛第4-6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第4-6名的运动员;
4. 其他赛事(中国篮球协会批准的赛事):
(1)获得各单项第4-6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第4-6名的运动员。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 地市级比赛:
(1)获得各单项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
2. 县区级比赛:
(1)获得各单项比赛前2名的运动员;
(2)获得团体项目前2名的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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