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回眸》我难忘的裁判生涯
(作者简介:陈婧旸,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学本科学历,扬州市三届人大代表,一级警督。在国务院经济体制研究所、北京大学、解放军报及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72篇(30多万字),参与编写《军队管理学》,由总参军训部组织并向全军发行。
打篮球是基层官兵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它不仅能增强体质,还能加深同志间的友谊。但是,在我当兵的那几年,这项活动的裁判还是比较紧缺。
一天晚饭后,连队的篮球场又热闹起来,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们争相打球,却没有人愿意吹哨子,成为场上的“裁判”。正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副教导员齐东来(1969年4月入伍,安徽桐城人)快步走到我身边,笑着对我说,文书,你来。我说,齐副教导员,我没玩过!他停止微笑,拍拍我的肩膀。说真的,没关系,你不去上学吗?还递了个口哨到我手上,于是我就“赶鸭子上架”了。
由于缺乏基础,缺乏自信,紧张,三秒,踩线,踢球,运球两次,打手,拦网,带球打人等犯规,不知道被罚了多少次。但是一场比赛下来,有说有笑,跑来跑去的领导同志们都没有责怪我。有些人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有些人向我竖起大拇指。对于大家的包容和鼓励,我既兴奋又愧疚。
此后,我注意收集和学习篮球竞赛规则、裁判员基本要求等手册和资料,并经常向我的老排长华(1970年底入伍,江苏南靖人,当时已是警备区政治部宣传科体育干事)请教。我下定决心要相信,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经过不断的学习和法庭实践,裁判水平得到了提高,战友们也经常主动找我“执法”。这也让我收获了很多乐趣,加深了和战友的友谊,也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差事”。
有志者事竟成。后来有幸参加了堡垒区和南京军区组织的篮球裁判培训班,以及裁判工作。考试后被评定为国家三级、二级篮球裁判,被军区选拔推荐。我参加了全军第四届运动会篮球比赛的准备和裁判工作。经过培训和考核,我被评定为国家一级篮球裁判。
1979年5月13日,全军官兵和社会各界期待已久的第四届全军运动会在北京装甲兵训练场隆重开幕。在首都党政军机关3万多人和各界代表的注视下,我作为裁判组的一员,身着白色裁判服,随着运动员进行曲的音乐,迈着正步,跟随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接受了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检阅。
在单循环篮球比赛中,先后来到空军、海军、炮兵、第二炮兵、装甲兵、铁道兵、通信兵、工程兵、机械工兵团和北京军区设立的军兵种总部,参与裁判工作,与全军各大单位男女篮球队领导、教练员、运动员取得联系,与八一队、国家队主力队员穆(中、济南军区)和邢卫宁见面。济南军区)、况如彬(左翼,武汉军区)、郭永宁(右翼,武汉军区)、吴忻水(核心警卫,南京军区)等。有过短暂的相处时间,互相交流。
在首都万仞体育馆的篮球决赛现场,我有幸被领导任命为解说员。我用带着扬州口音的普通话,为首都四位党和国家领导人、一万多名观众,以及当晚进入决赛的济南军区、沈阳军区队员介绍了第四届全军运动会的盛况和篮球比赛,宣布双方运动员入场,练习10分钟,出发、暂停、替补等。
在北京的这两个月,总政治部文化部还专门派人送车,组织我们参观北京的各大名胜古迹,让我这个北京某基层连队一排长大饱眼福!
经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积累,以及同行的认可,在后来的裁判生涯中,先后担任过联赛篮球赛和江苏省军区篮球赛的裁判。1985年12月,他还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优秀裁判员奖章。